一、 診斷試劑清洗車間選址時,應考慮場地周圍的自然環境和衛生條件良好,至少沒有空氣和水污染源,并遠離交通主干道、貨場等。
二、 診斷試劑清洗車間廠區環境要求:廠區地面、道路平整,無灰塵。應采取措施減少裸露土壤面積或通過綠化控制粉塵。垃圾、閑置物品等。
不允許露天存放,總之,廠區環境不應對無菌醫療器械的生產造成污染。
三、 診斷試劑清洗車間廠區總體布局合理:不允許對無菌醫療器械生產區產生不良影響,特別是潔凈區:人流要分開。
四、 診斷試劑清洗
潔凈車間布置要求:按照YV 0033-2000《無菌醫療器械生產管理規范》附錄B《無菌醫療器械及器具生產環境潔凈度等級設置指南》設置潔凈度
水平。
潔凈室(區)設計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:
1.根據生產工藝安排。過程盡可能短,減少交叉和往復,人流合理。提供人員凈化室(更衣室、更衣室、衛生間、潔凈工作服)
除工藝所需的室外產品外,還應設有衛生潔具室、洗衣房、暫存間等,每間均應使用
各房間相互獨立,凈化車間面積應在保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與生產規模相適應。
2.根據空氣潔凈度高低,由內而外。
3.同一潔凈室或相鄰潔凈室(區域)之間無交叉污染
1) 生產工藝和原材料不會對產品質量產生相互影響;
2) 各級潔凈室之間設有氣閘室或防污染措施,季節性附件通過雙層傳遞窗傳遞;
4.空氣凈化應符合GB 50457-2008《醫藥工業潔凈廠房設計規范》第九章的要求。潔凈室新風量取如下*大值:
1) 補償保持室內正壓所需的風量和新風量;
2) 室內任何人的新風量不得低于40立方米/小時;
3) 設有空調凈化間。
5.潔凈室的人均面積不少于4mi(走廊、設備等項目除外),以保證操作區域的安全。
6.屬于體外診斷試劑的,應當符合《體外診斷試劑生產實施細則(試行)》的要求。陰性和陽性血清、質粒或血液制品的處理至少為10000次
在班級環境中進行,與相鄰區域保持相對負壓或保持,并滿足防護要求。
溫度和濕度
1.適用于生產工藝要求。
2.生產工藝無特殊要求時,空氣潔凈度為1億、1萬的潔凈室(區)溫度為20℃° 相對濕度在45%-60%之間,從攝氏度到24攝氏度;空氣潔凈度等級100000。
地 址:杭州市余杭區瓶窯鎮國輔路83號2樓201